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,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,及时回应师生关切,切实发挥巡察监督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作用,根据上级关于巡察工作及信访接待的相关文件精神,现公布接诉即办工作流程如下。
一、受理范围
1.对学校党委巡察组及其工作人员在巡察过程中的工作作风、程序规范、纪律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反映。
2.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反映。
3.属于巡察监督内容且与巡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合理诉求。
4.其他与巡察职能相关的咨询、建议或投诉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登记受理:接到反映后,当日完成登记、分类,明确是否属于受理范围。
2.研判转办:属于受理范围的,明确承办人,启动办理程序;不属于受理范围的,在2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说明情况,做好引导。
3.调查处理:一般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;情况复杂需延期的,应及时告知反映人。
4.反馈回访:办理结束后,向反映人反馈处理结果,并听取意见建议。
5.材料归档:根据相关要求,及时归档办理材料。
三、反映渠道与方式
联系电话:86185625(工作时段接听)
接待人员:吴老师
电子邮箱:cpuxcb@cpu.edu.cn
欢迎全校师生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,共同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