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简介

 

一、机构设置

党委巡察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(以下简称巡察办)。接受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,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,承担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导、服务保障等工作职责。为正处级建制,设1名专职干部、1名专职工作人员

二、部门职责

(一)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安排。

(二)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,酝酿提出巡察组人员组成。

(三)统筹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。

(四)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管理。

(五)做好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、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、服务保障、总结报告、巡察反馈、督促整改、材料归档等工作。

(六)对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。

(七)办理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三、人员组成 

主任

工作人员:吴凯林